我县实行领导包保信访问题制度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量

时间:2017-06-19 10:32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问题办理质量,切实降低重复访、越级访和缠访问题发生,压实责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近日,肥东县纪委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保信访问题制度》。

    一是明确主体,确定包案范围。该制度依据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主管和联系点工作等情况,实行领导包案。包案范围主要五个方面: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查报结果或查报情况的信访举报问题;二是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三是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或重复到市、县纪委上访的信访举报问题;四是承办机关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需县纪委给予指导支持的信访举报问题;五是领导批示要求督办或其他需及时办结的重要信访举报问题。

二是靠前指导,深入办案一线。包案领导要对所包保信访问题的违纪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指导办案人员制定科学适用的调查方案。要及时掌握其所包保信访问题的调查进度、处理情况、信访人动态等情况。              

    三是带案下访,倾听群众心声。包案领导要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将实名举报信访问题的办理结果进行程序反馈。可以在调查前、调查期间或调查结束后,在调查组陪同下,与信访人见面,了解信访人看法和意见。区别对待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信访人新的举报要予以重视并重启调查,如属于个人诉求或无理缠访则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教育工作。

四是定期督办,严防信访超期。包案领导对所包保的信访问题,要建立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催办、督办。对查办不力,逾期未结,导致重复、越级举报的,包案领导要亲临实地审阅案卷,制定解决问题方案,督促调查人员尽快办理。

五是严格审核,保证办理质量。包案领导要对办结的信访问题进行初审,严格审核把关信访问题的办理质量,确保违纪线索无遗漏,做到调查的基本事实清楚,搜集的证据充分确凿,及时提交会议研处。

六是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包案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并随时掌握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执行办案制度和纪律的情况,对无故拖延、压案不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等行为,要及时上报县纪委常委会,并按党纪条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