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23 08:26来源:肥东县纪委浏览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肥东县涉粮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19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县发改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坚决讲政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动员发动。2022年1月19日,委党组班子成员、机关涉粮科室人员及委属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参加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会,1月24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粮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委落实整改工作。1月25日委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一步动员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坚决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县发改委经过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制定《县发改委党组落实县委专项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县委专项巡察组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归纳问题产生的症结原因64条,制定整改措施77项,并逐条明确整改问题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2月16日,根据整改任务和进程要求,委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合作建仓、仓储设施、涉粮业务存在问题3个整改工作组,进一步细化责任和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统计整改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对照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

三是全程督查督办调度。委整改领导小组及时督查了解合作建仓、仓储设施、涉粮业务3个整改工作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委主要领导3次通过视频挂图讲解整改台账,不断修订完善,让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实起来、可操作、能见效。新任领导2月到任后,立即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巡察办汇报涉粮问题整改进展,调度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主动牵头解决人员编制、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调度合作建仓、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存在问题的整改。整改以来,发改委整改办和县委巡察办、派驻纪监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委党组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普遍问题相结合,把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发现解决问题与促进完善制度并重,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促进涉粮问题整改工作有更大和更有效的成果,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县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有差距,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不够强劲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深悟透的政治要求落得不够实问题

一是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于3月25日、4月11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1月24日委党组针对“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涉粮问题整改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肥东县扶持粮食产业发展政策等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以涉粮问题的深入整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讲话精神的落实。三是1月24日委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2月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7篇。2022年3月9日学习习近平2022年3月6日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委员时关于粮食安全讲话。2022年7月15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省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回信。

(2)针对落实“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指示精神缺乏真招实策问题

一是整改期间,委党组会议多次研究粮食产业发展事项。2021年12月9日,研究“中国好粮油”和粮食产业结构调整补贴事项,2022年1月24日对2017年前认定的全县“放心粮油”网点重新确认,2月16日研究阚集军供站文集产后服务中心合作经营事项,4月15日研究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二是整改以来,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粮投公司、白龙中心粮库等基层单位调研,座谈交流,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提出关于粮食产业发展方面议题,分别为:1.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2.关于针对合作建仓风险隐患,积极探索科学资产处置模式。3.关于针对壮大集体经济新建仓库“有仓无粮装”,积极探索运营管理新模式。

(3)针对学习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委机关人员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最新讲话精神。二是下发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系列讲话摘录》(发改党组〔2021〕25号)。三是各国有粮食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常态化学习。

2.关于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不快问题

(4)针对规划执行不力问题

一是肥东现有粮食仓容量90余万吨,能够满足县域粮食收储需求,肥东国家粮食储备库“退城进园”项目将根据撮镇镇城市规划和更新需求动态调整。二是根据长临河区域发展形势变化,长临河综合经营项目不具备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5)针对长远谋划不足问题

一是县发改委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肥东县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原则通过。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加速肥东县构建功能互补、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系进程。二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加县级储备粮规模,所需的保管、利息、轮换等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增加的计划今年落实到位。今后县级储备粮规模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6)针对企业发展不活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伟程2月10日到粮投公司调研、座谈,向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讲清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是大势所趋。各企业召开职工大会进行传达、宣传,讲清面临的形势和下一步改革方向。二是县政府常务会议第11次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肥东县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目前正在开展审计、注销、清税和内设机构、职责明确等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整合重组。

(二)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不积极,履职尽责不够全面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3.关于扛稳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7)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县发改委党组主动提出部分企业党组织关系转隶申请报县委组织部,经协调沟通,明确由县直机关工委批准调整党组织隶属关系。二是县直机关工委3月31日批复,同意将梁元省级粮食储备库、撮镇中心粮库等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的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成建制划转县发改委机关党委,理顺了组织关系,县发改委批复同意上述党组织更名,明确成建制划转基层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  

(8)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对涉粮工作不重视、不熟悉的班子成员,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涉粮工作。编印《粮食政策和业务应知应会》,在发改系统发放,形成班子成员带头学、全体同志积极学的良好氛围。二是委党组班子成员通过参加涉粮问题整改会议和涉粮业务会讨论交流,进一步了解相关涉粮业务,班子成员在涉粮议题研究时,能够发表较好的合理化建议。

(9)针对粮食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问题

一是县委编委同意将在监督检查科挂牌的仓储安全科单独设置,为你委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名,科室领导职数1名。所需编制调剂解决。二是经同意,已从乡镇借用1人到涉粮业务科室工作。县发改委完成仓储安全科单设工作,两名科室工作人员到岗履责。截至目前,明确监督检查科2名、行业管理科4名、仓储安全科2名。涉粮科室人员数根据规定、结合实际需要配备,各科室职责明确、各司其职。三是县发改委印发肥东县2022年度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按照“月月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指导思想,适时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涉粮部门人员业务水平。县发改委3月10日组织开展皖美粮油企业品牌建设培训,3月16日组织人员参加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培训,4月11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4月27日进行了《粮食流通条例》专题培训。

4.关于履行管理职责不够用心问题

(10)针对前置条件不满足问题

一是发改委牵头已完成乌龙、石塘、白龙、古城、高塘、富旺、长临、梁园8家站库消防备案验收。二是通过单一采购方式由县水务集团负责进行消防用水施工。目前青龙、花张、广兴、肖圩、张集粮站完成消防备案。

(11)针对先进典型未树立问题

一是县内国有粮食企业因硬件设施问题不具备申报“五星”“四星”级粮库称号的条件。将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准备,对照条件申报更高星级标准粮库。二是深入调研,上下联动,积极摸排现有的涉粮龙头企业、国有粮食企业,指导、督促其对照申报条件,自主适时进行守法诚信企业申报。

(12)针对创新模式留隐患问题 

一是成立县政府分管发改(粮食)工作副县长牵头的合作建仓项目收益分成工作专班,县发改委、审计局等单位负责具体推进,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专班依据双方投资额度评估结果,综合双方投资额度、拆除前老仓储粮收益,粮食保管费用等因素,协调确定合作建仓项目收益双方分成比例。待分成比例确定后,完成双方历年收益分成清算。二是工作专班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合理评估各类资产后,同步洽谈回收和回购价格,待产证齐全后,再将土地、房产合并出让,要确保资产收的及时,处置规范,企业回购合法合规”的要求,加快有序推进合作建仓项目资产处置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合作建仓项目资产处置实质性推进,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和10家社会投资建设方座谈沟通,赴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整改工作。3月29日10家社会投资建设方书面承诺认同抽签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书面承诺愿意合法合规进行回购。目前7家完成评估,其余3家7月底完成。

5.关于落实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3)针对日常监管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已增加1人,监管力量增加。二是县委编委同意在监督检查科挂牌的仓储安全科单独设置,为发改委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名。正常开展月度巡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联合市监部门开展检查。各科室职责明确,能够正常履行日常监督检查任务。三是《肥东县国有粮食企业有关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发改粮〔2022〕7号)对溢损账务处理进行了规定。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溢损处理方案。《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下发,相关企业严格遵照文件执行。

(14)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偶有发生问题

一是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粮食储存安全和日常生产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是重中之重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实。二是阚集军粮供应站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4月11日,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各企业从事仓储安全的同志,在阚集军供站现场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以此为戒,达到批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15)针对安全储粮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结合2022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开展进行,接通知本轮检查预计2022年5月前后开展,为配合做好检查工作,3月16日以来,组织40余人进行培训。二是根据检查结果,对工作扎实、表现优秀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较多,安全储粮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2022年5月下旬,接受政策性粮油省内交叉重点检查,未发现基层粮库消防设备配备不齐全、三防设施不健全等问题。

(三)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严格,保障粮食安全不够扎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6.关于主责主业不够突显问题

(16)针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粮食储存政治责任问题

一是由肥东国家粮食储备库落实粮食储存政治责任,为保证库区粮食安全,2022年2月14日提出移库申请,2022年3月23日中央储备粮合肥直属库有限公司批准同意,4月13日肥东国家粮食储备库完成移库并申请验收。二是向县政府报告湖滨粮站对外出租情况,按照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7)针对合作经营有名无实问题

一是梁元省级粮食储备库、古城中心粮库借款已收回。委财务科牵头,对借款行为的合规进行审查,认为此类借款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和风险,建议避免今后此类借款行为。二是对店埠中心粮库与个人签订协议进行调查,并依规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7.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够坚决问题

(18)针对体制不顺,政企不分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县粮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职责、定位。理清发改委、县粮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县内其他国有粮食企业之间的权属、职责关系。二是结合《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实行分开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大深化企业改革力度,加快对县内国有粮食企业的整合重组。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实施集团化改革,逐步建立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责权明确、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现代企业制度。

(19)针对推进企业整合重组进度缓慢问题

《肥东县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印发,正在按《实施方案》规定有序推进企业整合重组。

(20)针对土地变性确权进程不快问题

梁元、路口粮站土地确权完成。店埠中心粮库、肥东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土地确权工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协调,正在解决。

8.关于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21)针对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离“五代”功能仍有差距问题

一是阚集军粮供应站、八斗和白龙中心粮库对各自的产后服务中心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研究,决定通过公开对外招租,解决闲置和未使用问题。二是八斗中心粮库富旺产后服务中心已对外公开招租。白龙中心粮库同心粮站产后服务中心待库内储存稻谷出库后,公开对外出租。阚集军粮供应站文集产后服务中心与合肥市福农米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

(22)针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不规范,网点认定较为随意问题

一是发改委下发《2022年新增认定及重新确认“放心粮油”示范店》的通知,文件明确取消豆宝食品周谷堆经销部放心粮油示范店资格。二是发改委行业管理科组织对放心粮油示范店进行重新确认,取消6家,重新确认24家。

(四)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防范不到位,纠治不正之风不够坚决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偏差问题

(23)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全面落实粮食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发改委主要领导、分工粮食领导“一岗双责”。截至目前,各企业已完成国有粮食企业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完善粮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县发改委指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落实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一季度,各企业结合涉粮问题整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整改工作。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严肃认真对待县纪监委移交案件线索,委党组在涉粮问题整改期间,截至目前,立案审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处分决定在被处分人单位宣布、进行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处分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4月28日召开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专题警示教育会议,6月15日组织收看仪征涉粮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纪录片,布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7月16日召开涉粮问题整改通报会。

(24)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派驻纪监组成员通过经常参加县发改委党组会,加强对粮食业务的学习。县发改委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达,便于派驻纪监组学习了解相关业务。二是主动指导配合发改委做好违纪违规查处工作。通过案件进一步学习了解粮食业务知识。

10.关于粮食购销环节问题突出问题

(25)针对粮食收购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发改委组织对阚集军粮供应站文集、高亮、马集三个站点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涉嫌压级压价进行调查,由阚集军粮供应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肥东地方储备粮公司发生的问题原因,是智慧皖粮系统不完善造成,已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完善。对于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责任人,由单位予以批评教育。

(26)针对粮食销售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委派工作组对八斗中心粮库溢余粮食销售进行调查,确认粮食卖给了养殖大户,未发现利益输送。二是八斗中心粮库未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行为和未向发改委(粮食局)报备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委派工作组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八斗中心粮库处理溢余粮食行为,和《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无明显冲突。

(27)针对粮食出库损耗过高问题

一是委调查组对八斗、古城中心粮库分站粮食损耗率超过标准损耗率进行调查,认可其损耗超标准的情况说明。二是委责令八斗、古城中心粮库严格落实储粮制度,加强粮食库存管理。

11.关于财务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28)针对公款私存现象突出问题

一是上述3家单位公款已收回,公款私存现象已纠正。二是县发改委党组会议研究,给予店埠中心粮库出纳会计公款私存违纪行为涉及的3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元省级粮食储备库责令出纳会计作出书面检查,在单位作检讨。古城中心粮库原出纳会计离职后持有库存现金已收回。

(29)针对津补贴名目繁多问题

一是各企业已按要求规范薪酬发放项目。抽查粮投公司、八斗中心粮库等单位,未发现工资福利违规发放情况。二是结合深化企业改革,由整合重组后的“粮投公司”制定规范的薪酬、补贴、福利方案。

(30)针对重复领取奖金补贴问题

发改委责令店埠、古城中心粮库主任退回重复领取的奖金、补贴。截至2022年5月底重复领取补贴已退回。

12.关于作风建设仍有短板问题

(31)针对职工日常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发改委督促各单位完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考勤、请销假等工作作风效能制度。二是撮镇中心粮库对长临粮站工作懈怠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全站通报批评。三是对擅自使用过期公章并签署意见的委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店埠中心粮库以开会、接待等名义大吃大喝,甚至赴异地招待的违纪违规案件,委党组依纪依规予以处理。二是古城中心粮库责令责任人自行承担不合理的烟酒开支费用,款已交该站财务。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彻底,标本兼治作用不够彰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3.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33)针对县发改委党组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整改以来,委党组多次研究涉粮问题整改工作。期间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备案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牵头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解决灭火器过期、消防水带老化等问题。二是发改委对永安粮站进行检查,永安粮站库区未安装防虫设施问题已整改到位并提供永安粮站防虫设施图片。

14.关于问题整改未能见底问题

(34)针对八斗中心粮库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未严格履行手续、内部职工借款未收回;阚集军粮供应站未能收回欠缴租金问题

一是八斗中心粮库已提交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资料,按规定予以报备。对借款进行清理,依规核销和追回。二是阚集军供站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合肥华瑞泰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欠缴的租金。

15.关于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35)针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大额使用现金、向下级转移费用、项目未招标、政策性粮食收储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发改委牵头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资产出租、小项目建设维修、财务管理、粮食收储等相关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已修订完善《肥东县国有粮食企业有关业务会计处理办法》、《肥东县合作建仓中央事权粮食管理细则》和《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二是发改委对经办3台空调支出在粮投公司报销的责任人予以批评,相关责任人已写出书面检查。三是约谈古城中心粮库未询价直接与个人签订维修合同的责任人。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发改委、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落地生根。

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粮食监管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结合起来,与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五个纯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过程,成为粮食安全保障得到全面加强过程。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委党组将始终紧盯问题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罢休,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委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有无反弹,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得到根治。对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抓早抓小,从严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推动粮食安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以整改加速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进程,以整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压力,转化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加快实现肥东“双千亿”大局,紧紧瞄准粮食安全工作“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目标,深化粮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发展,加快落实《肥东县扶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政策》,统筹抓好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推动我县粮食安全工作全面提升,粮食产业经济水平全面提升,粮食企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真正以粮食工作全面进步的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7711424;邮政信箱:肥东县店埠镇县政府12号楼507室(邮编231600);电子邮箱:fdx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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