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肥东县物价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18年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讲政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动员。县委巡察反馈大会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2月7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上下联动,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和负责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局主要负责人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全局思想统一到县委巡察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坚决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局党组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责任分解,制定《肥东县物价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文件,将每一条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整改事项,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全程督查督办调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坚持两周一调度,专门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数量,让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可操作、能见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局党组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相结合,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截至目前,23项整改任务已有15项全面完成,8项基本完成,问责追责3人,完善制度7 项。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党建创新不足
(1)针对“党组对创新开展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方式僵化,有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2018年1月研究制订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和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局党组推进落实、党支部具体落实、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3月份党组书记、局长薛金龙同志与分管领导、党支部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从而确保了党建工作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面到位。二是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做好理论武装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相继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组织党员通读研讨一遍新《党章》,局党组书记、局长薛金龙同志给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专题党课辅导,参观雨花台烈士陵园,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真正让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推动价格管理工作上台阶。
2、民主集中制不力
(2)针对“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定调价(费)会、案审会中研究问题,领导讲的多,其他成员提建议少,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关心的多,对分管以外的事务过问的少”的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提高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修订完善了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制度,出台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会前广泛征求意见。鉴于目前我局领导班子的现状,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座谈会和下发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局主要负责人可与党组成员、支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广泛征求建议建言,在得到充分酝酿通气后,再召开党组和局长办公联席扩大会议进行决议,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经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会议成员做到“两个必须”,即会前必须提前沟通协商,会上必须发言讨论,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肥东县物价局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行动方案》(东价党〔2017〕44号)文件和《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规范了“三会一课”学习基本制度执行的相关内容,做到了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2次,第一季度已上党课1次。各种会议记录都能认真完整、及时、准确进行填写。二是严格督查。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定期下发学习重点、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限,经常性开展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回头看”,进行自查补缺补差,适时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针对“党建活动缺失”的问题。
一是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制定详细方案,党支部抓好具体落实。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党章》基础上,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和查找突出问题,2月6日上午,召开了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月6日下午,召开了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了评议;经支委会研究作出组织评定,8名同志为优秀党员,1名同志为不确定等次。二是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建立了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固定党员活动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激励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为主要方式,每月固定活动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内生活常态化,今年目前已开展5次活动;党建工作经费已经纳入财政专项预算。
(5)针对“支部台账记录混乱、涂改现象”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使用和填写,3月份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使用和填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支部工作记录做到保持连贯、及时准确、妥善保管。二是3月中旬安排党务干部参加县直工委组织党务干部培训会议,4月份党支部组织支委委员和党小组组长参加党务相关知识测试活动,通过以考促学,达到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水平和能力目的。
4、党的主题教育活动规定动作完成不及时
(6)针对“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滞后”的问题。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发挥物价工作QQ群等网络平台作用,加大党员干部党性知识教育力度。二是每月印发学习教育提示单,指导党员干部作出学习安排,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截止5月10日,普通党员平均已完成15学时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平均完成21学时的集中学习,并进行了相应理论知识测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三是向党员干部配送十九大各类辅导书籍和笔记本,督促每位同志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5、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
(7)针对“物价局党支部发展党员没有实行票决制”的问题。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年轻干部多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年轻干部理论政策知识教育,对他们进行组织教育、培养和考察。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内规章制度,特别是以《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预审制试行办法》和《发展党员程序》等制度规定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在发展党员时要执行相关规定,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特别在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和能否转正的,必需按票决程序进行。
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8)针对“在选人用人中,民主推荐环节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干部任用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条例》,强化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让选人用人更加透明、公平、公正。二是2016年度党建组织年度目标考核时,被指出干部任用选拔程序不规范后,我局从2017年度以来对6名中层干部任用上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了程序。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7、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9)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够,对党员干部督查不到位,十八大以来仍然存在顶风违反‘六大纪律’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对照清单目录,履行“两个责任”;局党组于2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方案。二是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考核进行细化量化,把责任落实延伸到每位同志。三是2016年度共进行“红脸谈话”3人次,2017年度共进行“红脸谈话”13人次。四是严肃问责。2015年以来共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1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执行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
(10)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存在违反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规定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3月份以来,严格执行《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并修订完善了《物价局公务接待制度》,二是坚决落实“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和“五单合一”制度。
(1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仍未杜绝”的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目前津补贴已全部清退,此款已通过县工商银行退缴到我局县财政国库往来账专户上。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政策,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2)针对“存在外出住宿超标现象”的问题。
迅速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对外出参加培训会议超标报销进行了梳理,并将超标报销的费用全部退缴到我局县财政国库往来账专户上。
(13)针对“违反公务用车规定依然存在。一是未按规定建立油卡使用台账;二是县城范围内仍使用公车”的问题。
一是出台《肥东县物价局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肥东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用车加油卡管理台账》。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改革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县城内公务员公务用车一律不得派遣。
9、执行群众纪律存在的问题
(14)针对“存在热点价费问题没有完全及时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于个别学校存在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对2016年价格监督检查查到2所民办学校的乱收费问题,我局已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给予50786元和96000元的处罚。今后,对于非营利性学历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收费公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我局将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对于被投诉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二是2016年2月春节期间对于个别农班车在重要节日期间存在擅自涨价的行为,我们已按照规定程序对所属客运公司进行责令改正及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肥东南部及东部农班车已公交化,此现象已不存在,北部地区农班车将在今年上半年公交化,届时将会完全杜绝乱涨价行为,在此期间我局也将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今年春节期间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提醒告诫及惩处力度。三是对于专项价格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今后将严格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坚持问题要全查,同类别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不留死角,彻底及时地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10、执行工作纪律存在的问题
(15)针对“县价格认证中心在工作中对办理的价格鉴定卷宗遗失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是对价格认证中心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从严要求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责任。在认证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价格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二是指派专人负责卷宗的收缴、整理、归档及保存工作。三是对缺少材料的卷宗,积极查找。通过清理、查找、统计,找到2016年鉴定卷宗材料一份,2015年鉴定卷宗材料五分;并且中心人员共同确认、签字封存。四是县纪委对时任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16)针对“上下班考勤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我局党组对考勤制度流于形式现象,认真进行反思和警醒,党组会议决定由局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做好考勤和作风效能建设的督查工作。一是3月份已修订完善了《物价局考勤制度》工作人员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二是局作风效能督察组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出勤及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每月在全局进行通报。
11、财务管理不规范
(17)针对“收入未做账”的问题。
一是加强局财务部门人员对财务会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对合肥市物价局转入的专项经费已于2月28日进行补录收入账目,完善财务手续。
(18)针对“公务用车加油没有单据”的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责任人与中石化公司对遗失票据的情况进行账目核查核对。二是对遗失票据已补附情况说明,已于2月28日进行登记。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票据管理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9)针对“部分支出费用无合同”的问题。
一是今后将加强大额费用支出合同管理,党组决定超过10000元以上的办公、宣传、印刷等各项经费支出时必须与相关经营者签订合同并及时履行报销程序。二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及报销程序,坚决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执行好财经纪律。
(20)针对“支出费用无明细”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物价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对正常购置的办公用品必须附相关明细清单,方可予以报销。二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票据审核,严格执行财务正常报销手续。
(21)针对“车旅费报销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做出对相关责任人段某进行诫勉谈话的处理意见。二是今后公务员在公务和执法用车时,如本局执法用车调度不开,一律从公务平台申报用车。三是对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发生的车旅费报销,不再统一到局办公室由一人经手办理报销手续。四是事业单位各部门发生的车旅费由所属部门经手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后呈主要领导审批报销。
(22)针对“公务出差审批不严谨。有先出差后审批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出差的管理,严格公务出差的审批制度。参加市级以上的培训会议,必须要有上级的批文,呈主要领导核准。二是对于公务出差,严格按照《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执行。
1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3)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做固定资产帐”的问题。
一是已于2月28日整改补录固定资产账务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思想和业务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制度,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各方面职责,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发生。三是鉴于办公室副主任潘某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财务管理、审核报销、记账报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局党组决定对潘某进行诫勉谈话。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急、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
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加强的过程。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瞄准“全市物价系统争第一”发展目标,推动价格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物价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7722690;通信地址:肥东县龙泉东路8号5号楼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231600。电子邮箱:fdxwx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