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于7月19日至9月10日对肥东县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肥东经济开发区,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及其2017年以来主管监管(或作为业主单位)的城市绿化工程项目。
二、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重点聚焦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城市绿化工程决策立项、招标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结算、管理养护等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龙泉东路和长江东路交叉口肥东县格美酒店10楼1017室;
(二)联系信箱:
1.龙泉东路和长江东路交叉口肥东县格美酒店正门北侧;
2.金阳路10号肥东经开区管委会院内东边办公楼西门北侧;
3.店埠镇站北路1号肥东县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电梯出入口处;
4.亲水路与得心路交口西南角肥东县双创中心西门南侧;
5.龙泉路8号肥东县人民政府7号楼东边一楼楼梯口拐角处;
6.包公大道与合蚌路交口东城公园内园林和灯饰办公楼肥东县园林局西侧一楼楼梯口处;
7.定光社区党群服务站肥东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大门南侧;
(三)电子邮箱:19159053767@163.com;
(四)举报电话:座机:0551-67711058;手机:19159053767(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5日。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城市绿化工程领域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