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将对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巡察: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二)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二)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三)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四)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领导干部“八个不得”行为规范情况;
(五)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巡察组授权分工: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王惠琴
副组长:朱含明 徐春梅
巡察县水务局;
信访接待:县水务局信访接待室(店埠镇唐杨路文化广电大厦15楼1512室)
接待时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举报电话:19154017801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王鹏贤
副组长:张 茜
巡察县交通运输局;
信访接待:县交通运输局信访接待室(站北路小区3栋2单元204室)
接待时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举报电话:19155145802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魏兆安
副组长:龚国银
巡察县文化和旅游局;
信访接待:县文旅局信访室(店埠镇唐杨路文化广电大厦8楼820室)
接待时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举报电话:19154024804
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及其二级机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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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肥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