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涉黑涉恶党员干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推进检察机关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结合专项行动,对标整治明纪律。结合“严强转”专项行动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推”、“虚”、“浮”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治,对标要求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萎靡不振,“慵懒散拖”的思想和行为,提振干警“精气神”。推动全体干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严守工作纪律。
结合工作实际,划定红线明责任。针对检察工作实际印制干警《纪律手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您知道多少》等专项斗争材料,内容包括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扫黑除恶请示报告制度、扫黑除恶纪律要求等,为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行为、言论等纪律和规矩划定红线,严明跨越红线的严重后果,让干警知敬畏、明责任。
结合已办案件,深挖细查排线索。对已经办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排查,排查范围包括全体干警、退休干部、聘用人员等,对上述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否充当“保护伞”;是否涉及腐败问题;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和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
结合工作要求,强化纪律广宣传。根据市院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不断强化对扫黑除恶的纪律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在陈集、众兴、白龙等乡镇开展3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和专题讲座,通过向群众宣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扫黑除恶重大意义的同时让群众明白对纪律的要求和监督。
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细化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思想方面、执法规范方面、执法程序方面、执法力度方面的自我提醒和自我警醒意识。为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纪律规矩保障,强有力的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