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上好开年第一课 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24-01-11 16:57来源:肥东县纪委浏览量: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3编158条,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肥东县纪委监委第四协作区在八斗镇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新《条例》的修改内容和适用情形。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肥东县纪委监委迅速跟进带头学,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对比学、融会贯通学,自觉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为全县各级党组织作出示范引领。

“《条例》对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既充实了违纪情形,又细化了处分规定,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学深悟透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反复学习原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决做党纪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肥东县响导乡纪委书记说道。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协作区自主深入学习,采用“协作区领学+心得分享”形式,组织协作区范围内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和社区纪检委员逐条认真研读,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结合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县纪委监委将新修订《条例》纳入集中学习计划,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等载体,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活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同时,利用“清风肥东”微信公众号,转发分享条例解读文章、新旧条例对照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个人自学,促进《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新修订的《条例》不仅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供新的指引,更为全体党员规范日常言行细化新的红线。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以学习领会《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知行知止,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肥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