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肥东县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小切口”推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等“大转变”,实现城市绿化自然生态和城市绿化工程领域政治生态“双净化”。
提高政治站位强担当。成立肥东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纪委有关科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住建局等县直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明确一名班子同志作为工作组成员。由工作小组牵头抓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挂图作战,明确分工、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推进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室组地联动”的积极工作态势;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督导工作机制,将各项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每周专报,向市纪委汇报,确保问题真整改。
严查重点问题不放松。把城市绿化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5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推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把“根治城市绿化系统腐败”作为监督查处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对近年来收到的反映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摸排,从重从严处理城市绿化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包括肥东县园林管理局原局长盛书勇、合肥市东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原经理宋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分别给予盛书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宋虎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配合巡察整改强落实。全力支持配合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肥东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服务工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整改落实,促进巡察成果落地生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明确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行业性、系统性、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多方协同推进促实效。由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相关科室对县园林局等单位部分城市园林绿化项目采购方面内容进行督察,从采购内容、供应商、金额等多方面重点对照检查采购项目是否经过单位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报批手续、招标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要求县园林局等业主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对现行的各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防范廉政风险,强化红线意识;多次会同县重点中心等多家部门对岱河花园、福瑞家园等小区园林绿化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
防治同步开展谱新篇。加大查办力度的同时,用好身边“活教材”,将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例资源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进行解剖,让“反面典型”成为“警示样本”;结合城市绿化工程行业、工作职责、岗位性质等情况“量身定制警示教育案例”,让教育内容更加契合教育对象的身份,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有效提升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将案例融入宣讲内容,到案发单位开展案例式、研讨式、互动式宣讲,以案明纪释法,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法观念,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第四纪检监察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