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要讲话和上级纪委文件精神,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肥东县纪委监委在教育整顿中,立足监督专责,积极谋划、高位推动,扎实开展“1+5+N”专项整治。
上下联动抓整治。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N”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1”),教育、社会救助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种子、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为“5”),同时结合“四域四化”专项整治选取城市管理领域作为我县自选整治项目(为“N”),开展全县系统整治,同时督促各乡镇(园区)、县直单位选定1—2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自选动作”,积极构建“1+5+N”专项整治工作格局,通过以点带面、同频共振、一体发力,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强大声势。
压实责任推整治。县乡纪检监察组织把“1+5+N”专项整治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积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的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四个直接”,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各级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确保专项工作有力度、有节奏、有成效。
部门协同促整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综合运用下沉式抓督导、清单化查问题、常态化抓整治等方式,抓实督导检查,督促整治整改,着力构建职能部门抓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跟进监督的工作模式。职能部门纷纷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案件查办等典型案例,研判分析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谈话提醒、发提示函等方式,提出有效治理对策,督促乡镇(园区)、主管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多措并举补齐管理短板,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靶向监督提整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聚焦乡村振兴、教育、社会救助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种子、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四域四化”、城市园林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立足监督再监督定位,与驻在单位负责人沟通明确工作措施,充分运用查阅台账、实地督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等多种方式,着力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履职尽责,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目前,驻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监局等纪检监察组已开展实地督查,推动“1+5+N”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