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0-09-30 10:03来源:肥东县纪委浏览量:

肥东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站工作人员鲍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查,鲍凌作为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专职驾驶员,2020年1至2月,3次驾驶公务用车执行公务时顺道回家,1次在未执行公务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回家。2020年7月14日,鲍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肥东县应急管理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分局局长王华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王华东先后4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6600元。2020年4月27日,王华东受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许学军、稽查大队工作人员黄学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市场规范科副科长万家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价格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宋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经查,(1)许学军,2016年至2019年,6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软中华香烟1条。(2)黄学军,2015年4月至2019年6月,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价值1800元的烟、酒、茶叶;黄学军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已并案处理。(3)万家华(2005年6月至2014年6月,任县工商局市场规范局副局长;2014年6月至今任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科副科长),2005年至2015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7200元现金和价值4800元的烟、酒、茶叶。(4)宋飞(原县物价局工作人员,2019年4月因机构改革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2016年3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5000元现金。2020年5月29日,许学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学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万家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肥东县撮镇镇华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圣勇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6年8月,时任华光社区主任陈圣勇等4人前往福建省福州市进行接访返回途中私自改变行程,前往厦门鼓浪屿景点参观,期间产生餐饮、住宿及交通费合计3709.45元,后陈圣勇将该笔费用从公款报销。2020年1月20日,陈圣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全部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