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6-07-15 10:34来源:肥东县纪委浏览量:

 

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肥东有关单位:

    近期,县纪委监察局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发挥了警示作用。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撮镇镇大费村费黎明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问题。2012年,费黎明伙同他人利用大费村曹坊组的部分空地和从村民处购买的土地建设23间上下两层房屋对外出售,费黎明从中获利30万元。2014年初,费黎明伙同他人在二十埠河征地项目中虚报征地面积4.8亩,从镇政府套取征地补偿款121440元进行私分,费黎明从中分得3万元;201411月,费黎明伙同他人在新世界路征地项目中虚报征地面积7.92亩,从镇政府套取征地补偿费200376元,费黎明从中分得4万元。20151月,费黎明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工程价格、增加迁坟数量等方式从镇政府套取工程款58.12万元,其中34.5万元被私分,费黎明从中分得10.5万元。20159月,费黎明伙同他人在大众路征地拆迁项目中套取征地补偿费169510元,费黎明从中分得38010元。中共肥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费黎明开除党籍处分。

二、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太平村王东水优亲厚友问题。20131月,太平村王北村民组第二次发放集体田亩征地补偿款中,参加分配的人数有21人,计94950元。其中,王安兵(王东水弟弟)户5人,于2003521日将户口迁入合肥市瑶海区三里街街道,不符合循环园第二次集体土地补偿分配方案中关于“自20067月签订拆迁协议至2012121日期间所有户籍在册人员参加此次分配”的规定条件,但王安兵户用已经作废的老户口本通过了分配人口登记,王东水在未核实王安兵户口变迁情况下,便同意其户5人挂靠在自己名下,从国家领取了集体土地补偿费计26375元。中共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东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挺纪在前,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下大气力解决涉农惠农、民政低保、扶贫救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快查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