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1-05 15:30浏览量:

中秋国庆期间,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对部分乡镇(园区)及县直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工作纪律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打折扣,如包公镇、陈集镇的便民服务大厅未认真执行AB岗;二是机关考勤制度不完善,如陈集镇考勤机数月无人管理、东城新市镇人员签到不规范;三是工作不在状态,如桥头集镇交通站1人上班期间玩游戏

(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一是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如201734经开区13因参加招标工作,发放补助3600撮镇镇将部分午餐伙食补助费用转账至“好又多”超市二是公务接待报账不及时,如县城管局、八斗镇桥头集镇三是公务接待超预算,20181-8月,长临河镇公务接待年初预算费用已用完,且报销的费用多数为2017年实际支出;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或真实性存疑,如肥东经开区、古城镇;超标准接待和乘坐交通工具,如撮镇镇、长临河镇。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店埠镇、梁园镇、石塘镇、包公镇等单位派车手续不完善,公车管理平台出车单填写不规范,用车事由不清楚,车辆行驶路线填写模糊;县文广新局派车手续不完善,918日、28日出车未在平台履行汽车派车手续;县供销社派车程序不规范。

除上述问题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单位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如超标准发放交通补助接待函显示来客人数过多真实性存疑接待清单填不详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现象

二、整改要求

一要及时整改到位。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181130日前书面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常、抓细、抓长。

三要强化监督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