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属地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通报如下:
梁园镇老庄村支部书记计成汉作为老庄村“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的问题。2017年5月8日,县环保局对梁园镇老庄村大马户肥东绿字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的养猪场进行调查,发现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直排两口储存塘,其中一口储存塘未做防渗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计成汉作为老庄社区党支部书记,监管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城镇市容中队队长音俊马因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的问题。2017年5月8日,根据中央环保环保督察组接到的电话举报,古城镇郭阳村至大干村之间有大型露天垃圾堆场,堆有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和生活垃圾,经肥东县环保局调查发现古城镇郭阳村至大干村之间大型露天垃圾堆场污染环境属实。音俊马及市容中队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镇环保部门,监管不力,责任未落实到位。音俊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要时刻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警醒鞭策、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肥东县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三要严肃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挺纪在前、抓早抓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屡禁不止的,坚持“一案双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