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确保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陈集镇大魏社区文书徐志春虚报冒领低保问题。2012年4月,大魏社区居民魏某提出因家属患慢性病,要求享受农村低保。大魏社区两委研究后同意为该户申报四个低保名额,由徐志春负责材料收集申报工作。徐志春在未经严格审核情况下便申报该户四人享受低保,但该户两人不符合在大魏组申报低保的条件。经查处后,取消该户两人低保资格并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20352元。徐志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推动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党员和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从严查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中共肥东县纪委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