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 推动太阳能路灯建设点亮民心

时间:2024-08-14 16:52来源:肥东县纪委浏览量:

“太阳能路灯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一定要把好质量关。”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前,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长王琼碧与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综改办高质量完成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项目申报前期,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县财政局出台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库申报细则,要求太阳能路灯项目申报必须选在稳定型村庄内和新农村安置点,原则上安装在农户门前、村内道路两旁和公共服务场所内,方便群众农业生产,丰富村民夜晚文化生活。根据村民申报意愿和轻重缓急原则,2024年县财政局从项目库中批复全县14个乡镇实施56个亮化项目,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4044盏。

为提高亮化项目招标质量,驻县财政局纪检组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督促县财政局组织、协调长期从事项目招标、经验丰富的白龙镇和石塘镇接受全县14个实施亮化项目乡镇委托,分两个标段分别代理全县农村公益事业路灯招标采购。既保证了路灯招标质量和施工进度,又方便亮化项目主材质量检验、项目验收和后续管养工作,招标工作于5月底完成,6月初全面开工建设,截止7月底完成所有路灯基础施工、主材验收和质量抽检,已安装太阳能路灯2065盏,预计8月中旬全面完成太阳能路灯调式安装工作。

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太阳能路灯项目,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品质,点亮留守群众的心,广大农户也从项目实施中真正感受到财政奖补政策带来的实惠和便利。下一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监督推动重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供稿)